近年来,随着精壮劳力不断外出务工,留守的妇孺老幼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诉讼难的问题也逐渐凸显。为全面深入落实“环境创优年”活动,体现能动司法、为民司法精神,给外出务工人员营造稳定的“大后方”,洛宁法院采取措施,积极维护留守人员利益,取得良好效果。
送法上门。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洛宁法院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电话立案,并广泛开展巡回审判,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家门口。
多元调解。涉及留守人员的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多为邻里。为使其不因讼结怨,和睦相处,洛宁法院多方位沟通乡镇、村委等基层组织,深入细致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确保案结事了、服判息诉。
责任到人。将辖区内每个村落仔细统计后,按区域具体划分每位法官的责任范围,确保一有纠纷即时处理。
今年以来,洛宁法院共受理涉及留守人员案件14起,调解10起,撤诉4起,有效的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为外出务工人员减少了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