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新安法院开展工作竞赛,在全院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争当“文明庭室”。庭室无违法违纪和酗酒滋事事件发生;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干警;能圆满完成目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内容;经常保持办公室及卫生区清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案质量高,社会效果好。
争当“优秀法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办案质量高,所办案件无被改判、发还,无错案;办案效率高,主动承担大案难案,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无违法、超审限案件;办案社会效果好,能立足本职,胸怀全局,服务中心,积极化解矛盾,无因所办案件引发矛盾和纠纷;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不吃请受礼,不索贿受贿,不以权谋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不搞地方保护主义;文明办案,礼貌待人。对待当事人热情耐心,以诚相待,以理服人;思想作风正派,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坚持原则,遵守纪律。
争当“优秀审判长”。业务素质高,能熟练掌握庭审程序、开庭程序规范;有较强的驾驭庭审能力,能够把握案件的要点;对突发情况,能够灵活应变,保证庭审秩序井然有序;语言综合能力强,能够用完整规范的语言归纳案件争议的焦点、重点、并对开庭情况进行小结;领导合议庭正确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能够把握好案件诉讼文书质量关。能够充分调动合议庭成员的积极性,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争当“优秀书记员”。积极主动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庭审笔录、调解笔录等诉讼文书制作规范、清洁、字迹工整、快速、准确、完整;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查、调解工作。
争当“优秀法警”。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遵守国家法律,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认真遵守中政委的“四条禁令”和“司法警察条例”中各项禁止性规定;服从领导,工作尽职尽责,能够圆满完成押解人犯、值庭工作,无发生因失职造成人犯脱逃或其他意外事故;能够圆满完成送达诉讼文书工作;能够较好地协助执行案件或强制措施的实施。
是争当“优秀工勤员”。经常坚持政治学习,遵纪守法,遵守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技术精通,能胜任自己的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工作踏实,恪守职责,能圆满完成交派的工作任务;厉行节约,爱护公共财物;坚持原则,不泄漏工作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