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法院为落实便民、利民的司法精神,充分体现司法和谐与人文关怀,从细微处入手,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切实延伸司法服务,树立为民司法宗旨,不断完善各项措施,全面提高为民司法的水平。
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为了保障诉讼群众安全,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充实警力,完善门卫登记制度,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购置安检门、安检仪、电子储物柜等设备,防止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区域。在安保重点场所安装监控,确保人民群众在审判场所的安全。在门岗接待室等还放置了意见簿,请当事人随时提出批评建议。
完善立案大厅设施。推行人性化服务,一楼大厅的电子显示屏,公布立案、开庭信息。多媒体触摸屏查寻院长、庭长信访接待名单及诉讼风险等相关信息。立案大厅添置座椅,报纸,笔墨纸张、饮水机等便民设施,摆放诉讼指南手册等诉讼基础知识材料。
完善诉讼服务功能。立案大厅实行“窗口式”集中服务, 加强立案前的诉讼引导和来访来诉群众的分流工作,对当事人诉讼文书的撰写予以指导。从诉状递交、证据审查、案件登记到诉讼费预交等各个环节, 使群众得到便捷、高效、全面的司法服务,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的及时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及时得以化解。
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凡是生效的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裁判文书外,全部公开上网,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案件的审判情况,增强司法透明。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依法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和缓、减、免交案件诉讼费,帮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