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9日,嵩县法院再次派出法律服务官分别走进全县各个企业及重点工程工地,主动送去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官由该院法官兼任,所有法官与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结成一对一服务对子,建立明白卡,定向联系、定向跟踪、定向服务。为确保法律服务官服务企业取得实效,该院建立了法律服务官“三个一”工作机制:一月一次走访,主动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半年办一件事实,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一年一场法律讲座,送法到企业。为加强法律服务官的管理,建立了工作绩效、企业问卷、民主测评的三位一体综合考评机制,极大地激发了法律服务官服务企业的能动性。
法律服务官的派驻,延伸了法院的职能作用,增强了服务的能动性。连续三年,该院已经向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企业派驻法律服务官120人次,向企业提供法律答疑153次,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77件,被当地企业誉为“企业发展的贴心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