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栾川法院创新社会管理,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不断完善帮教措施,实现对未成年犯罪“审、管、帮”的有效衔接,鼓励他们走出心理的阴影,对未来生活充满希望和憧憬。
创新审判理念,感受司法温暖。在审理过程中,坚持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全面的社会调查,掌握其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平时表现及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其犯罪的主观、客观原因进行教育、引导和处理;从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角度,认真做好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权利义务的确认,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司法保护。
用活执行手段,营造健康环境。对涉及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执行案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用足用活一切法律手段,切实维护好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加强回访考察,延伸审判服务。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回访考察工作。对宣告缓刑的少年犯建立健全社会评价和回访考察档案,成立由县关心下一代协会、经验丰富的法院离退休干部、退休教师教师组成“爱心帮教团”,定期组织人员深入少年犯家庭、学校和村组进行考察,了解其在学校和社会上的表现,收集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据他们自身实际和目前的生活环境,改进和完善帮教方案,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取全社会对青少年犯改造工作的支持,消除少年犯的心理障碍,使其尽早改过自新,走上健康成长道路,成为社会建设的有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