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次调解终化干戈为玉帛

  发布时间:2011-04-19 16:56:09


    “苏庭长,我同意调解了,结案后我请你吃最好吃的鸭脖!”这位中年妇女张梅花紧紧拉住我的手激动地说。听了她的话,我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苦辣酸甜一起涌上心头。我连声说:“免了!免了!能调解最好,你很快就能拿到赔偿款。”

    2009年3月3日,春风送暖,被告人李小阳为了给好友杨晓明庆祝生日,约了杨晓明和其妻子刘丽等人一起聚餐,喝了不少啤酒。时至深夜,一群年青的朋友意犹未尽,又去KTV唱歌。次日零时许,李小阳开小轿车送杨晓明夫妻俩和小张回家。乘着余兴和酒劲,李小阳的车越开越快。突然,他看见前方路上有个井盖没有了,露出黑乎乎的洞口。他于是急打方向,轿车猛地冲上了人行道,撞在路边的风雨长廊的立柱上。灾难顷刻降临,车上的杨晓明和妻子刘丽、小张都受了伤,路上一个行人赵桂花也被撞伤。后经医院抢救,刘丽终因伤重不幸死亡,杨晓明重伤,小张和路人赵桂华轻伤,轿车严重损坏,风雨长廊受损。李小阳当天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突如其来的灾难给几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李小阳也被提起公诉。同时,五名原告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总诉讼标的为95万余元。仅失去女儿的张梅花和李某夫妻、女婿杨晓明三人提出的请求就有84万余元。这对于李小阳这个24岁的“80后”来说可是一个天文数字了。

    第一次调解,就使我倒抽了一口冷气,张梅花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哭天抢地,诉说不停。我连忙将其拉起来,又倒水,又劝说。张梅花最后坚决地表示:赔偿数额一点不能少,还要重判被告人,不然就进京告状。

    我知道这又是一场艰难的持久战。经过认真分析案情,我决定先易后难,先从轻伤的原告人赵桂花和风雨长廊的所有人调解起。这两名原告人的请求标的分别是11万元和9190元。经数次调解,车主王金平愿意与李小阳共同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最终分别以赔偿94000元和9190元调解成功。

    接下来,调解张梅花夫妇、杨晓明的诉求时可以说是举步维艰,三名原告人寸步不让。几次当面调解和几次背靠背的调解都没有收获。被告人的代理律师见我在半夜时分还在办公室给他打电话商量调解的事,忍不住劝我说:“苏庭长,你这样太累了,调解不成直接出判决算了!”但是我想,如果判决结案,被害人一方得到的赔偿十分有限,这必将加大双方的怨气,甚至形成一件长期上访的案件。于是,我又设法找到李小阳的父母,征求他们是否愿意替李小阳作出赔偿的意见。一开始李小阳的父母见对方请求数额巨大,无法满足,就说:“他已经是成年人了,赔偿由他自己承担吧!”我没有泄气,又多次找到他们做思想工作。最终,经过前后十六次调解,历经一个多月,终于使被告人李小阳的亲属愿意拿出29万余元代李小阳赔偿。

    五名原告人都非常满意,在一定程度上对李小阳有所谅解。法庭遂判决李小阳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结案后,原告人一方和被告人亲属都给法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近年来,我院集中受理了洛阳市区的交通肇事犯罪案件290多件。这类案件经公安等机关调解和法院调解,被害人或其亲属能得到有效赔偿的占95%。对罪行较轻、又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的被告人,我们也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作了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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