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庭审安检与安全

  发布时间:2009-06-08 11:15:54


    针对各地法院接连不断出现的庭审安全事件,宜阳法院党组未雨绸缪下大力度,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庭审、特别是基层法庭的庭审安全工作。

    一是安检做到“严”、“全”、“不怕繁”。“严”就是要仔细、认真、严格;“全”就是不分对象、不分时间、不分行李物品只要进入审判区域一律安检,工作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怕繁”就是不怕人多、不管第几次进出每人每次都要安检。

    二是审判人员责任心要加强。审判人员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要有预判并根据安全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在突发事件出现后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控制事态发展、采取措施得当、得力、有效,以法律尊严和人民利益为重关键时刻必须挺身而出。

    三是法警队随时启动紧急预案。庭审日所有法警队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全部法警分做三部分,一部分负责押解与值庭;一部分负责警戒与保卫;一部分作为预备队随时待命,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

    四是尽一切可能提高物质硬件与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保护庭审安全。在庭审现场与安全区域内除安检设备外,还要装探头与监控仪器。同时对于涉及群体、矛盾尖锐、易引发冲突的案件还要与公安机关和交警、消防部门协调,做到联动互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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