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南省商丘市赵作海错案发生后,河南高院作出决定:将每年的5月9日确定为全省法院“错案警示日”。为落实省高院关于全省法院举办“5•9”错案警示日活动的要求,预防类似赵作海错案的再次发生,4月28日,洛阳中院在各刑事审判庭、少审庭及基层法院普遍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召开了全市法院“5•9”预防错案警示研讨会暨刑法修正案(八)专题辅导。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廷刚主持了会议,并作总结讲话。中院审委会委员,刑一庭、刑二庭、少审庭、知产庭、审监庭全体人员,各基层法院主管刑事副院长、刑庭、少审庭庭长及洛阳法学会刑法学研讨会副会长索亚星等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
会议上,基层法院代表和中院刑事审判庭的负责人对刑事错案发生的成因、对策及预防刑事错案司法改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洛阳法学会刑事专家学者也作了精辟的发言。经过研讨,与会人员统一了思想、更新了理念,进一步增强了贯彻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原则,坚持公正审判和独立审判,强化法官职业操守、审案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严把案件事实证据标准及建立冤案错案预防机制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为了更好地学习理解5月1日即将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的内容,会议邀请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君祥博士对刑法修正案(八)进行了全面透彻的专题辅导。
张廷刚副院长在会上对预防错案和即将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提出了要求,部署了下一步的刑事审判重点工作,并着重提出全市法院刑事审判法官要认真汲取赵作海案件的深刻教训,努力增强责任意识、证据意识、忧患意识,严格实行阅卷制度、合议制度、庭务会制度、请示制度,切实完善案件评查、错案件责任追究制,认真处理好审判与学习、法律与政策、继承与创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务必将每一起刑事案件办成铁案,最大限度提升刑事司法的公信力,为洛阳“福民强市”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