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副院长王新东走访洛钼集团

  发布时间:2011-05-03 08:54:14



    4月27日上午,洛阳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新东一行深入洛钼集团走访调研。栾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向阳,洛钼集团总经理吴文君陪同调研。

    王新东副院长深入洛钼集团下属企业洛阳大川钼钨公司生产车间一线,实地考察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情况介绍,详细了解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市场销售渠道、职工工作环境、企业文化建设等情况,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认真询问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征求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王新东副院长说,洛钼集团为栾川乃至全市的经济发展和群众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企业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很不容易,人民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有义务、有责任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他强调,法院要以服务大局、服务经济发展为工作重点,要认真对待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依法服务好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努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密切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的现实法律需求,经常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市场经营中的法律风险;对涉及重点企业的案件,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洛钼集团总经理吴文君对全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洛钼集团发展表示感谢,希望法院继续支持和帮助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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