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省级“文明单位”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组织该院省“青年文明号”书记官处16名青年志愿者,在中州路新街、环城北路北关交通岗开展“青年志愿者助交通”活动。
瀍河法院长期以职业道德、精神文明建设为切入点, 不断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以素质促进队伍建设,服务大局保稳定。这次“青年志愿者助交通”活动,是该院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在活动中,青年志愿者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纠正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出行,同时帮助游客、进行法律咨询等志愿活动。
通过一天的志愿者助交通活动,收到了预期的活动效果,增强了青年干警的志愿精神、团队精神,展示了法院志愿者的良好形象,青年法官纷纷表示,要争当社会道德规范的倡导者、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