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和加强审判绩效管理,洛阳高新法院“以考核促管理,向管理要效率”为目标完善了《洛阳高新法院绩效考核制度》,队伍管理水平和审判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
“一把尺子量长短,一个标准定优劣”。所有法官和工作人员全部接受考评,所有涉及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大到审判业务目标、审判质量监督管理,小到法官迟到早退、庭审记录字迹潦草,以及开庭礼仪规范、对待当事人态度等,全部纳入绩效考核细则当中,并定期对法官结案数量、审判质量、审判效果、调研信息等进行通报,督促全体干警多办案、办好案。工作成效如何,都由绩效考评成绩这个刻度说话。彻底改变了过去评价工作业绩没有客观标准的状况,而是凭实干看成绩,以成绩论英雄。
随着绩效管理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全院上下营造出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勤政廉政的浓厚氛围。这一机制成为高新法院干警干事创业的催化剂,实现了由“要我干”到“我要干”的重大转变。现在干警人人肩上有压力,身上有动力,全院上下比、学、赶、帮、超蔚然成风,每月结案数量、质量都有新的提升和进步。特别是将考核结果与法官晋职晋升、评先评优,物质奖励挂钩,改变了过去晋职晋升、评先评优主要靠领导印象、群众评议所导致的不注重审判工作实绩的弊端,极大地激发了法官的工作热情,激发了队伍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