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劳动节期间,吉利区法院假日法庭接待2起劳动者讨要工资案件,快速调处民事纠纷2件,执结长期无款项执行案件1件,受到群众好评。
5月1日早8点,假日法庭审判员李英凤刚刚落座,十几个农民工蜂拥而入,把法庭围得水泄不通,没等李英凤开口询问,就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了起来,一个比一个情绪激动。李英凤劝说他们安静下来,并仔细询问。原来,家住济源市的张福杰在今年3月22日与吉利区西庄村的陈保军签订了一份修建某住宅小区28、29号家属楼的承包合同,约定工期自2011年3月28日开始,同年11月31日交工。张福杰从4月19日开始,从济源陆陆续续带来18、9名民工,进入工地干活,由于人员不到位,影响工期,陈保军要求与张福杰解除合同。经协商,张福杰同意带领工人退出施工现场,但双方对工程款问题发生了争议。民工们从张福杰那里拿不到工资,都不愿意离开,一怒之下,来到了法院,要求包工头张福杰支付他们工资22806元。
李英凤法官问明情况后,通知陈保军前来法院调解,并立即通知假日法庭另一名法官席粉红到庭共同调处该案。经过进一步核实,双方对工人工资、工程项目、工程量均无异议,但对工程单价有异议。陈保军提供了一份结算单,认为扣除已经预付张福杰的5225元,实际还欠工程款6519元,并愿意将6519元交到法院,如果张福杰认为还欠其工程款,可以起诉,法院查清事实后判多少出多少。张福杰与工人们商量后表示不同意。经两位法官耐心做工作,张福杰与工人之间仍然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眼看已临近中午,为了以后便于执行,两位法官将陈保军主动交来的6519元存入银行。5月2日早上,这些民工再次来到法院,席粉红继续做调解工作。副院长郭菊萍非常重视,亲自参与调解。10点多钟,陈保军、张福杰与民工们就陈保军交来的6519元达成协议:由张福杰领走600元,余款5919元由民工们推举的代表侯武装领走。
在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同时,5月2日吉利区白坡村的农民张玉梅急匆匆跑到法院,拿着一张条子找到法官席粉红,反映说,她家开了一个轧面条店,张福杰带领的民工在她家取走了70多斤面条,还用了她家的煤球,共欠她422元钱。张福杰承认有这回事,愿意把钱付清。经席粉红调解,双方同意把剩余的煤球折价顶款,另外张福杰再付给张玉梅236元钱。该纠纷当场执行完毕。
5月2日,执行局干警经过几个月的劳碌奔波,终于成功在当日将一起长期无款项的执行案件顺利执结。今年3月份执行局得知吉利区冶成村委将要向村民发放分红款,而该村有十几名被执行人的执行款尚未缴纳。执行人员经与村委和乡农财办多次联系,但是分红款的发放日期却一直未能敲定。而冶成村委只愿意提供相关信息,不愿意直接协助法院扣划。考虑到冶成村委的实际困难,执行局根据村委提供的信息,兵分两路,分赴东区信用社和农业银行,将14名被执行人的分红款予以冻结,共冻结款项69011.76元,并于近日将执行款项分发到了各个申请人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