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法官村长”下乡进村受称赞

  发布时间:2011-05-16 16:04:00


   “太感谢你们了,想不到一个电话就把你们约来,还能在村里解决家务事。”5月13日上午,汝阳县付店乡马庙村的李某握住包村法官的手说个不停。

    李某早年离异,含辛茹苦一人把儿子抚养长大,娶妻成家。5月9日晚,李某之子商量欲外出到新疆打工,将待产的妻子留在家中,李某考虑自己作为公爹照顾儿媳有诸多不便,坚决不同意儿子离家外出。父子二人言语不投,发生争吵,继而产生肢体冲突,致李某头部受伤。

    受到伤害的李某,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按照悬挂在村委会“法官村长”公示牌显示的信息,拨通了包村法官的手机。

    接到电话后,少审庭的包村法官调整好手头的工作,及时赶到现场,在村干部的配合下,通过释法析理,解开了李某心中的疙瘩,化解了父子二人之间的“隔阂”。

    为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矛盾纠纷问题,汝阳县法院开拓创新,注重源头治理。今年3月份,由县政法委部署,在全县推行“法官村长”制度:82名法院干警分派至全县14个乡镇、216个行政村,院领导每人负责联系2至3个乡镇,每名干警分包3至4个行政村。“法官村长”主要从事普法宣传、巡回审判、矛盾纠纷调解、征求意见建议等,同时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村务工作。

    如今走进汝阳县每一个村委会大院时,都会看到一块联络牌,上面公布有“法官村长”的姓名、照片、联络电话、监督电话。村民有法律疑问或者矛盾纠纷,只要一个电话,“法官村长”就会在第一时间到场解决。

   “法官村长”制度实行以来,汝阳县法院诉前解决纠纷352起,对138件民调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全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81%,其中四个基层法庭中有两个法庭调撤率达到90%,两个法庭达到100%。汝阳法院办实事、出实招,见实效的“法官村长”举措,有力的促进了平安和谐社会建设,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