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法院“六个不断”开展好主题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1-05-23 15:29:24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好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伊川法院把活动开展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同时扎实开展“双百双千”活动,打造自己特色,采取六项措施,围绕大局,以民生为本,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高法律权威,提升法院形象,积极打造人民群众满意法院。

    一是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扎实开展“双百双千”活动,向全县369个行政村赠送《公民与法》法制期刊4428册,协助村委做好法制宣传。全体干警深入全县369个行政村,了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前排查矛盾,提前了解诉求,提前化解纠纷,构建和谐干群关系。每名干警每年为群众做十件好事,全院干警做好事超千件。加大调解力度,创新调解方法,贯彻全程调解,全年调解案件超千件,为构建和谐伊川做出特殊贡献。

    二是不断强化法官司法为民意识。切实加强全院干警政治意识、岗位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尤其强化干警司法为民意识,通过开展“转变作风、提升形象”教育活动,大力倡导干警“走出法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巡回审判,就地办案”的务实工作作风,零距离接触人民群众,服务民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三是不断提高服务企业新农村的能力。紧紧围绕县工作大局,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强买强卖、阻工扰工、聚众滋事等破坏重点工程的犯罪行为;妥善审理涉及重大工程建设的各类案件,统筹协调和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避免连锁反应和群体性事件发生;设立为重点工程服务的专门网点,定期深入施工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坚持开展“司法福民”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发放《伊川法院“司法福民”》宣传册和征求意见表,全面服务企业、服务农村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四是不断加强解调效能。认真执行人民调解法,把握县委对调解案件进行奖励的政策,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调解工作遵循“四坚持、四结合”,即坚持依法调解,坚持查明事实分清责任调解,坚持快捷及时调解,坚持耐心公正调解;把庭前调解与庭审调解相结合,主审法官调解与合议庭调解相结合,做当事人工作与多方疏导相结合,说服教育与法律措施相结合。把调解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处理案件一劳永逸,事半功倍。  

    五是不断强化执行效果。实行执行案件2000元以下垫付制度,法院先行垫付,先解决人民群众的生活急需。强化审判、执行结合,促进民事案件调解率提高到80%以上,生效民事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提高到50%以上。强化司法、行政、金融联动制约,强化公、检、法联合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犯罪行为,强化全社会协助执行网络功能,促进执行款项实际到位率提高到90%以上,结案率提高到95%以上,使债权人的胜诉感受、合法权益均得到维护,减少“执行难”的社会评价。

    六是不断完善群体性诉讼预警机制。在立案阶段建立有效的矛盾化解机制,对有可能形成群体性诉讼的案件,提前分类立案。注重群体性诉讼案件拆解处理、分案处理的审理原则,有针对性地加强个案指导,分类化解矛盾。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处理群体性、突发性案件,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