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法律服务官”送法进企业 贴心普法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1-05-27 14:21:52


    5月25日,嵩县法院再次向县重点企业派出“法律服务官”,为六家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段广谦和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冰担任的“法律服务官”,分别到嵩县前河矿业有限公司、洛阳市星合特种变电压器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进行了走访。走访期间,他们与企业负责人交心谈心,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就企业发展中相关法律问题与其进行了交流,并为员工们现场解答了各种法律问题,同时向企业负责人发放了法律服务联系卡。

    该院建立“法律服务官”日常联系机制以来,先后制订出台了《嵩县人民法院关于向县十大重点工程派出法律服务官的意见》、《嵩县人民法院关于向县重点企业派出法律服务官的意见》等制度,坚持党组成员承包责任制度、坚持每月送法进企业制度,及时、准确地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受到了当地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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