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法院公开审理首起涉嫌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数十名一线执法干警及群众旁听

  发布时间:2011-05-31 14:27:39



庭审现场

    5月27日上午,郭某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一案在孟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孟津法院审理的首期涉嫌醉驾入刑的犯罪案件。为了使广大干警尽快熟悉醉驾入刑的新规定和促使醉驾执法的规范化,孟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数十名一线执法干警及部分群众旁听了该案的审理。

    孟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5月某日,被告人郭某醉酒无证驾驶未定期检验的二轮摩托车追尾撞住同向前方董某无证驾驶的未定期检验的二轮摩托车(载乘车人王某),造成王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2mg/100ml。孟津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郭某属醉酒无证驾驶,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郭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面对庄严的国徽,他留下了悔恨的泪水,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决不再以身试法。据悉,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依法适时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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