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49名失足少年在帮教中走向新生

  发布时间:2011-06-02 10:42:00


    “叔叔,现在我在饭店打工,每月工资1000元!”5月31日下午,在回访时,当看到喜形于色的李某,汝阳法院少审庭的法官感到由衷地高兴。

    李某今年17岁,2010年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期二年。在缓刑考察期间,法官为她建立了帮教档案,制定详细的帮教措施,坚持经常性回访,鼓励她告别过去,重新做人;引导她自食其力,做遵纪守法的公民。像李某一样,5年来共有49名失足少年在法官关爱帮教中,走出犯罪后留下的阴影,重新站了起来。其中有10人考入大中专院校,33人学得一技之长。

    汝阳县法院在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该院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爱出发,用心挽救,针对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立足心灵沟通,注重德法教育,延伸帮教措施,启迪走向新生。为防止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自暴自弃,预防其重新犯罪,汝阳法院强化科学矫治,加强对缓刑少年犯的监管帮教。坚持经常性、针对性地进行回访,了解其思想变化,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帮教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悉心引导,增强自信;耐心开导,唤回自尊;精心指导,培养自立;因人而异,因症施治:帮助返校继续学业,指导学得一技之长,引导谋到一份职业。使其克服失落情绪,化解心理危机,用实际行动赢得家人的认可,社会的认同,世人的尊重,真正成为自立的守法公民。

    “放心吧,我以后绝对不会干傻事了。”离开时,望着自信的李某,法官的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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