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高新法院做细做实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1-06-14 18:28:08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安全有序开展,洛阳高新法院在各项安保措施上狠下功夫。对法院安全防护现状进行排查,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强化和整改措施,筑牢法院安全屏障,保证安保工作万无一失。

    提高安全意识。组织法院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上级法院关于加强法院安全防范及保障法院干警安全的相关文件,分析当前法院安全形式,提高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法院干警要善于观察和发现安全隐患,随时注意当事人的情绪变化和异常举动,严加防备,确保自己的人身安全。

    加强安全保卫。建立健全值班、登记、检查等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对进入办公区域的当事人通过安检门、金属探测器逐一检查,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早发现、早分析、早处置;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到位,按处置突发事件预案要求灵活应对;在刑事押解中,押解法警个案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在值庭期间严把旁听入口关,严防违禁物品,危险人员接近法庭,确保审判区域安全。

    排查潜在隐患。各庭室对于案件复杂、有安全隐患的案件及时形成方案向党组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全面排查和梳理不稳定因素,及时消除隐患。通过“院长接待日”活动,倾听群众呼声,促进法官提高案件质量,从根本上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

    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对发现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苗头或可能制造事端的高风险人员,及时将信息通报给公安局,使双方建立起信息互通平台,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对于一些重大、复杂的情况和案件审理时,协调公安局予以警力上支持,开展协调联防、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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