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做出表彰决定,洛阳中院立案一庭被授予洛阳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荣誉称号,洛阳中院立案一庭武欣普被授予洛阳市“文明服务标兵”荣誉称号。
2009年,洛阳中院开展了立案“文明窗口”创建活动。2010年6月,在中院的带动示范下,全市两级法院立案“文明窗口”全部建成,两级法院立案庭具备立案预登记、审前准备、速裁、审判流程管理、导诉、司法救助等多项职能, 对前来诉讼、咨询的群众实行“一站式”服务。两级法院的立案“文明窗口”均配备了专职立案法官、导诉员,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首创了“立案预登记”、“专家、法律志愿者咨询服务”等制度,实行绿色通道、首问负责、假日立案等一系列便民制度。
一年来,洛阳两级法院以创建立案“文明窗口”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了立案的“窗口”和“桥梁”作用,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申诉难、纠错难等问题,开创了立案工作的新局面,推动了全市法院整体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实现了案件调撤结案率和服判息诉率的“双上升”、涉诉信访率和强制执行率的“双下降”。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对洛阳中院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在全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