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巡回审理彰显为民理念

  发布时间:2011-06-23 09:01:57


    6月21日下午,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孟津县某村村委会巡回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

    家住孟津县的被告人孙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犯罪被提起公诉,由于其在交通肇事中严重受伤,行动不便,不能到法庭参加诉讼,法院就在被告人的“家门口”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官们在巡回审理中,运用法律、道德、伦理、情理、亲情在内的多种方式,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庭审后,还认真解答了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好处,赢得了群众的欢迎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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