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民一庭法官调和一起闪婚闪离案

  发布时间:2011-06-24 09:05:59


    近日,洛阳中院民一庭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让一对闪婚后打算闪离的夫妻握手言和。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网络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人们的感情生活带来了巨大冲击,通过网络认识并走进婚姻殿堂的人越来越多。但他们在抛开虚拟的生活,面对现实的婚姻时,婚姻生活却出现了大量的矛盾和问题。孟津县城关镇的张某与郑州市的王某,通过网络相识,双方见面七天之后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常因家务琐事产生矛盾,婚后三个月内,张某两度提起离婚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后,王某提起上诉。

    中院二审期间,民一庭法官分析案情后,积极展开调解工作,因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短暂,并无实质性的矛盾纠纷,离婚的主要原因是双方对婚姻缺乏思想准备,且虚拟感情与现实生活的落差超出了双方的预期,法官以此为契机循循善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且积极发动双方父母做好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以亲情感化双方当事人,经过连续三天的调解工作,双方都认识到一时冲动闪婚闪离给家庭造成的不良影响,并真诚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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