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院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监督

  发布时间:2011-06-27 16:00:32


    6月23日,受新安县人民法院的邀请,10名新安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一起该院民二庭审理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近年来,新安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作为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今年年初,该院规定各主要业务庭全年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活动的次数以及旁听巡回审判的次数,分别明确了完成时限。对拟邀请旁听的案件,按照庭前、庭中、庭后三个阶段分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庭前,精心选好案件,提前发出邀请函,主动联系确定旁听人员,撰写案情介绍;庭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整体形象、庭审程序、庭审作风、驾驭能力等方面进行评议;庭后,及时召开院领导、研究室及合议庭成员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重点抓好整改以及整改情况的反馈。

    新安县人民法院主动接受监督的做法不仅受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好评,而且提高了办案透明度,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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