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阳两级法院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努力构建“大调解”格局。
洛阳中院出台了《关于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洛阳两级法院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在基层法院及人民法庭设立调解工作室,人员由多方组成,包括司法行政机关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的法律工作者中选聘的特邀调解员,法院安排的审判人员,调解工作室负责对诉至法院但尚未立案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等12类纠纷先行调解。
在调解工作中,涧西区法院总结出调解工作“五零”工作法:一是调解案件零收费,二是案件衔接零缝隙,三是预约开庭零假日,四是申请调解零拒绝,五是上门调解零距离。这一做法已在全市法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