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洛阳市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丁公梅到洛宁法院调研。
丁组长认真听取了洛宁法院党组书记陈建春对政务环境创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及万起案件评查工作的具体汇报。丁组长对洛宁法院2011年上半年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的肯定。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分管领导要严格法律文书的签发、强化具体办案人员的工作指导,及时督促案件审结,卷宗材料要完备并及时归档,严格案件办理时效,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
要严格依法办案,做到实体、程序并重,具体办案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当事人的诉求,及时做好法律释明工作,对其讲清法律依据,尽量用群众的观点、群众的语言缩短同当事人的距离,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涉诉信访。在民商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有关当事人涉及犯罪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要重视同省、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的陪审和旁听,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与案件协调,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政务环境创优工作要多和县委、县纪委沟通,深入了解县域经济发展目标规划,及时用领导方式转变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会后,丁组长一行又同部分省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悉心听取其对法院各项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促进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及时整改,确保2011年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