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积极落实法官村长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1-07-13 10:50:48


    7月7日全市法院“法官村长”现场会召开后,宜阳法院迅速行动,积极落实,党组书记、代院长袁宪伟要求借鉴汝阳县法院“法官村长”的做法,并结合实际,正式启动宜阳县人民法院“法官村长”工作。

  加强领导,建立制度。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代院长袁宪伟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实行“法官村长”工作制度的意见》。就法官包村工作进行了安排:全院干警全员参与,分片到村、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全体干警以“法官村长”的名义对全县16个乡镇、353个行政村进行法律帮扶和矛盾化解工作。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对内通过集体学习的方式,让全体干警了解开展“法官村长”的目的、意义及工作程序,动员全院干警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对外通过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群众介绍“法官村长”的工作方式、工作职责并公布监督电话,确保活动实效。

    以服务大局为着力点,结合“群众观点大讨论”落实便民举措。要求干警强化能动司法意识,围绕全院工作大局,对于涉及民生利益、影响全县稳定的群体性矛盾纠纷,要主动介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答疑解惑,诉前调解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畅通民意沟通渠道,通过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深入村组,了解民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细化为民、利民、便民措施,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

    建立长效督促机制。“法官村长”工作将纳入法官绩效考核,考核通过两项指标进行评定。一是通过电话调查的形式进行,统一制作调查问卷,随机抽取村两委干部和群众代表若干名,了解“法官村长”工作情况;二是根据“法官村长”在挂职工作中所做出的突出工作成绩进行浮动加分,对处理重大或典型社会矛盾、组织卓有成效的普法宣传、创新工作方法的在电话调查的基础上加分,一并计入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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