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院助推新农村建设

  发布时间:2011-07-14 08:52:09


    近段时间,新安县石寺镇下孤灯村村委会的各位委员逢人就说,“要不是县法院的大力支持,我们村的新农村建设非落后不可。”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在近些年广泛开展的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新安县石寺镇下孤灯村从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改善村民的生产生活、居住环境入手,多方筹资高标准建设了农民公寓、农民住宅楼,使村容村貌焕然一新。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村里让村民缴纳部分房款就可入驻,然后分期付清即可。大部分村民都按规定按期付清了房款。但有十几户村民入驻后,长期拖欠房款不付,致使村里的新农村建设工作一度受阻。在多次催要未果的情况下,村委会将这十几户村民起诉到了县法院,县法院接到起诉后,结合新农村建设和便民诉讼原则,及时上门立案,巡回审理,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了解案由,分析案情,对这十几户村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帮助村委会讨要回了所欠房款。

    正是有了新安县法院的大力支持,下孤灯村新农村建设的后续工程才得以顺利推进。法院为有效排解社会矛盾、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扫清了障碍,成为保一方平安、促经济发展的助推器。目前,下孤灯村不仅是新安县新农村建设样板村、洛阳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而且还是全省新农村建设先进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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