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刚毅当选嵩县人民法院院长

  发布时间:2011-07-18 09:04:13


    7月16日上午,在嵩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赵刚毅当选为嵩县人民法院院长。

    赵刚毅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作就职发言。他表示,担任嵩县人民法院院长这一崇高的职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工作,竭诚为党和人民服务,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的重托。他进一步承诺,从四个方面做好法院工作:

    强化素质,当好表率。牢固树立学习意识,做全院干警学习的表率;严格要求自己,做全院干警廉洁自律的表率;尽职、尽心、尽责,做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表率。

    带好队伍、提升形象。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新氛围,打造一个团结、奋进、务实的领导班子,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人民放心的法官队伍,全面提升法院的整体形象。

    服从领导,接受监督。自觉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就是爱护、就是支持的意识,把监督做为搞好审判工作的动力。

    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做到审判工作有利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利于县域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做好审判、执行及涉诉信访等各项工作,为嵩县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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