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及时发布信息 坚持“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1-07-20 16:47:23


    7月20日,洛阳中院作为洛阳市第一批设立新闻发言人的单位,在《洛阳日报》公布了新闻发言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办公信息。这是洛阳中院及时向社会公众披露信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推行“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正的具体举措。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武玉檀说: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社会各界了解、理解、监督,进而支持法院工作的一项重大措施,是人民法院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在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没有司法公开,就没有司法公正;没有司法公正,就没有司法公信;没有司法公信,就没有司法权威。因此,洛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把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作为司法公开,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的重要渠道,把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法院网站作为推行“阳光司法”的具体举措,通过及时发布信息增加司法活动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把审判权置于阳光之下,让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获得感知和认同。

    据武玉檀介绍,洛阳两级法院相继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情况通报会、恳谈会、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众介绍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发布重大案件、新型案件等的处理情况;2009年,洛阳中院组建了“洛阳法院网”,各基层法院相继也开通了网站,以主动的姿态积极报道两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和典型,以对群众关注、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的宣传报道,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目前洛阳法院网已发布新闻稿件1750余篇;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认真做好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对符合上网条件的文书及时在法院网上发布,从2008年推行该项制度以来,已发布裁判文书5000余份;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2009年推行该制度以来,两级法院已直播400余起案件;高度重视网民意见和呼声,对于网民诉求和在网评法院、民意沟通信箱反映的问题,及时批转相关部门进行答复。

    武玉檀表示,今后洛阳两级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公开,以“阳光司法”的具体举措推进司法公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悉心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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