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至15日,洛阳中院组织40名优秀共产党员赴革命圣地延安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在中院党组成员、调研员、机关党委书记刘宁生的带领下,中院40名优秀党员重点参观学习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和“马锡五审判方式”教育展览。
1937年7月至1950年1月,在党中央、边区政府的领导和边区参议会的监督下,董必武、谢觉哉、雷经天,马锡五等历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带领边区广大法官,在极度艰苦的条件下,继承和发扬中央苏区法制建设的优良传统,改革旧的司法制度,建立了一整套系统而全新的法律体系。边区高等法院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审判原则,受到边区广大人民的赞颂。他们清正廉明的审判作风,以及独创的“马锡五审判方式”,不但在边区广泛推广,而且为新中国建立后全国法官所继承发扬。边区各级法院、广大法官及工作人员,为打击反革命和各种刑事犯罪、调解民间纠纷、稳定社会秩序、促进工农业生产、巩固民主政权、保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都是今天的法官极应效法的楷模。
通过参观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延安精神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今天的形势和条件同延安时期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中国共产党人无论现在和将来都要坚持和弘扬延安精神。作为新一代的人民法官,要在审判实践中继承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学习领会“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髓,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努力做到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