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胡甲、胡乙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胡丙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查,2010年5月8日以来,上述三被告在洛阳、太原、晋城、郑州、新乡、卫辉等地,用制卡机制作“中国福利彩票3D信息中心”VIP卡,卡上印有前六期的中奖号码,及咨询电话,然后开着车随意转并把卡向车外投放,捡到的人打卡上的咨询电话时,被告人胡乙就冒充中国福利彩票3D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让其加入会员,利用这些人急速发财的心理骗取钱财,被害人为成为会员和得到后几期的中奖号码而向他们制定的银行卡汇款,先后骗取被害人王某现金19000元,被害人郭某现金3800元,被害人王某现金15800元,共计人民币386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甲、胡乙、胡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三被告人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