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院、嵩县、伊川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彰

  发布时间:2011-08-03 14:24:37


    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报,对在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予以表彰。洛阳中院及嵩县、伊川法院榜上有名。

    自2009年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经验交流会议以来,洛阳两级法院认真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深入推进“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洛阳中院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了“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创建活动,至2010年6月,洛阳两级法院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全部建成,配备了专职立案法官、导诉员,具备立案预登记、审前准备、速裁、审判流程管理、导诉、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多项职能, 实行绿色通道、首问负责、假日立案等一系列便民制度。洛阳中院还在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首创了“立案预登记”、“专家、法律志愿者咨询服务”等制度,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并得到省法院院长张立勇,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新民以及最高法院的认可和肯定。

    最高人民法院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以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为榜样,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着力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继续深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始终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作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生动载体,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作为充分体现人民法院能动司法的重要平台,扎实推进立案信访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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