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法院推行“6+1”考核

  发布时间:2011-08-11 15:44:15


    近日,老城法院在全院推行“6+1”考核办法,旨在客观、公正的评价各业务部门的工作,简化优化绩效考核办法,奖优罚劣、激励鞭策,促进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推进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提高群众满意度,争创全省优秀基层法院。

    “6+1”考核是该院党组抓管理、抓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6”指结案率、调车率、服判息诉率(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发改率、信访案件办结率、宣传调研完成率共六项业务指标的考核,每项满分均为15分;“1”指干警队伍作风纪律考核,该项满分为10分。7项考核指标总计满分100分,各庭室考核单项低于或高于全院平均水平1%的,扣或加1分。

    “6+1”考核与干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单项指标考核排名末位的,向党组提交书面报告,分析落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月考核总分排名末位的,部门负责人在全院干警会上表态发言;连续三次月考核排名末位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效能告诫。考核成绩优秀的在年终评先、记功、嘉奖时优先考虑。

    老城法院还用“6+1”考核办法对上半年工作情况进行了首次排名,同志们的争先创优意识增强,有效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全院工作再上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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