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宁法院针对各类行政非诉案件被执行人为农民的所占比例较大,涉案地域广、路途远,被执行人居住松散,收入不固定,财产相对难以掌握等特点,加大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力度,妥善化解官民矛盾,行政非诉执行结案率同比不断攀升,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案件执行过程中,通过对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法律法规讲座,积极宣传行政法律法规,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执行中一旦发现行政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使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依法行政。
健全行政非诉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后,应对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调查,再做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在坚持合法和合理性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员调解、社会调解的优势,及时向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讲解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协调处理纠纷,缓解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定义务,提高案件自动履行率。对有履行能力的“钉子户”、“难缠户”,在做充分做协调工作后仍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冻结、扣划、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敦促其履行义务,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抓住执行有利时机,集中力量强执行。充分把握好“执行季节”,利用农村夏、秋农作物“收获季节”,在被执行人的收获阶段,密切关注被执行人的生活状况,集中办案人员全力执行 ,强化执行效果。
动员多方参与,打造行政非诉案件执行良性机制。要求执行人员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赢得支持;主动加强与党委、政府的协调沟通,争得党委、政府对法院行政非诉案件执行的帮助;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优势,动员多种力量参与协调,在组织协调的时候也邀请基层组织代表参加,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非诉案件执行工作的良性机制,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今年以来,洛宁法院共受理行政非诉案件77起,结案74起,结案率为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