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法院邀请陪审团参与调解一起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11-08-25 10:11:56


8月24日上午,宜阳法院邀请由10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人民陪审团,成功调解一起出租车承运合同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好评。

宜阳县44岁的下岗职工陈某几千元卖了一部微型面包车跑“黑出租”,赚钱维持一家人生活,日子过得很艰难。2011年4月5日下午5时许,25岁的王某在县城坐上了陈某的出租车。车没开出多远,陈某扭头问王某去哪里,发现王某脸色不正常,口中有沫,四肢抽搐。陈某担心自己担责,就将王某弄下车,放在路边,自己驾车离开时打了“110”电话报警。等“110”赶到,发现病人危重,立即打“120”求救,虽经医生尽力抢救,数十分钟后王某终不治身亡。王某的父母认为,陈某在发现他们的儿子有病后,没有采取相应的救助措施,而是将他们的儿子从车上拖下来放在路边,其行为不但延误了抢救的最佳时机,而且也造成了王某死亡的严重后果。因此,他们要求陈某赔偿王某死亡补偿费和丧葬费的30%,总计9.9万余元。

陈某说,王某的死亡是他自身的疾患造成的,他发现异常后已经打电话报了警,与他无关。但他对王某的死亡也深表同情,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补偿王某亲属5000元。

人民评审团成员旁听了法庭的举证、质证、辩论,纷纷发表自己的意见,法庭及时将这些意见反馈给合议庭。合议庭经过2个多小时的艰难调解,终于于下午1时许使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陈某于9月10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23000元,逾期加倍赔偿;二原告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被告主张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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