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的“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中,嵩县人民法院注重做到“四结合”,把解决审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了人人参与讨论、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效果。
结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拓宽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周一到周五天天为院长接待日,每天有一名院长值班,提前公布值班院长电话,实行值班院长与来访群众电话约见机制,畅通群众诉求的表达渠道。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通过电话预约,上门立案、上门调解,减少群众诉累。积极推行审判公开,发放邀请函,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当事人亲属旁听案件审理。拓展审判听证范围,对于诉讼保全、执行措施采取,一律实行听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依法行使。
结合干警思想状况,对照群众观点的内涵进行思想教育。开展院长讲党课、“做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及“法官联系基层”等活动,组织干警进行群众观点专题学习和讨论,培养干警群众观念,筑牢实践群众路线的思想基础。
结合工作存在不足,对照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参照创先争优活动中“五好党支部”的标准,全院各个党支部从建立学习型组织、加强审判管理、强化调解工作等方面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开展党员先锋模范岗评比活动,发挥党员法官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发干警争先创优意识。
结合队伍建设新特点,对照群众工作要求进行交流共建。组织全体法官担任“法官村长”,安排新招录工作人员到法庭一线锻炼,让法官在群众工作实践中,加强与群众的交流,加深群众感情,提高群众工作的能力。采取“一对一”帮带活动,在12名退休老法官和12名青年干警之间开展“一对一”的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带领年轻干警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