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烧掉数百万 安全意识需增强

  发布时间:2011-09-01 08:33:20


    因缺乏防火安全意识,焊接天窗导致仓库失火,数百万的货物付之一炬。近日,洛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判处被告人焦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0年12月21日下午13时,为改善铁链加工车间内的空气环境,不具备电焊作业资格的被告人焦某、杨某在未采取任何防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其车间顶棚上焊接天窗。下午17时许,被告人焦某才发现有烟气从新开设的天窗溢出,发现隔墙下方仓库内存放的货物起火燃烧。经鉴定,被害人李某被烧毁物品价值2666649元,被害人雷某被烧毁物品价值723385元。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表示今后一定以此为戒,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审判法官提示大家,消防安全无小事,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考虑,提高消防意识,事事从自己做起。重视安全问题,提高防火意识,是对社会秩序的自觉遵守和维护,需要每一个人的谨慎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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