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明法律 告知风险

孟津县法院:两起交通事故案件未审即结

  发布时间:2011-09-07 15:25:18


    近日,孟津县法院在对两起交通事故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时,充分行使法律释明和诉讼风险告知,并对家庭困难、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促使该两起交通事故案件未申即结,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莫某与赵某在同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在与事故相对方无法达成调解情况下双双来到孟津法院立案。立案庭法官在审查时,了解到莫某与赵某拄着双拐,伤势较重,且家庭困难,立即为他们办理了诉讼费缓交手续,实行优先立案。为了使当事人对诉讼风险及交通事故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充分的了解,立案法官在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时,为其详尽解答有关交通事故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及实践中常见问题的处理,消除当事人对案件的疑惑,为促成与肇事方的和解打下了基础。

    一周后,该两名当事人主动来到立案庭,告知他们已与肇事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两起交通事故案件未进入审理程序就得到了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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