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军官骗吃喝 获刑拘役五个月

  发布时间:2011-09-07 16:19:48


    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招摇撞骗案,一审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刘某拘役五个月。

    刘某2011年元月份起,携带私自购买的假军官证、军装、军衔、胸牌等部队装备,在朋友面前炫耀,骗吃骗喝,并于2011年3月5日利用假军人身份在某储蓄所办理存折一本,并将存折数额十元变造为一百七十万零十元,还在网上发布自己是军人的虚假信息,自称是解放军某部秘书长进行行骗。2011年3月12日下午18时许,刘某被某部队保卫处抓获,后移交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刘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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