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效果明显

  发布时间:2011-09-08 08:25:54


    近年来,嵩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加强与人大等监督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主动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监督执行。今年以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及监督执行案件比率达到71%。

    该院将接受人大监督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在制定目标考核办法中,明确审判业务部门每年应当邀请人大代表等旁听案件、监督执行案件的比率。

    建立月汇报季讲评制度,每月由各部门在讲评会上汇报进展情况,有效督导该项工作。

    制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实施意见》,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制度化、常态化。

    发放监督联系卡,为每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监督联系卡,加强日常沟通和对庭审活动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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