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法院加强“环境创优”

  发布时间:2011-09-09 08:31:10


    “环境创优”活动中,老城区法院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司法行为入手,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树立“公正、清廉、为民、高效”的法院形象。主要措施是:

    实施“6+1”考核。考核由结案率考核、调撤率考核、服判息诉率(执行案件实际执行率)考核、发改率考核、信访案件办结率考核、宣传调研完成率考核和干警队伍作风纪律考核7项指标组成,满分100分,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考核成绩将与年终评先相结合,凡考核成绩优秀的在记功、嘉奖时优先考虑。考核总分排名末位的,部门负责人在全院干警大会上做表态发言;连续三次排名末位的,对部门负责人进行效能告诫;单项指标考核排名末位的,要向院党组提交书面报告,分析落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建立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出台了《老城区法院关于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监督的规定》,对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方式、途径、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院长与驻区的7名全国、省、部分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络,其他党组成员分别与65名驻区的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络,17名中层分别与218名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结对联络,通过上门走访、电话、短信、网络联系等形式,每月至少与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一次。召开3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座谈会,就队伍建设、司法作风、审判质量和效率等方面收集40余条意见和建议。

    走访企业,院领导分包辖区重点企业。建立日常联络机制,院党组成员每人负责联系辖区7个重点企业,调查发现并处理企业生产中的矛盾纠纷,解答企业相关法律问题。今年累计50余人参加座谈会,电话咨询30余人次,解答企业生产、发展中遇到的60多个问题。加强司法建议,根据各企业的不同特点,围绕内部管理、监督制约、财务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重点研究,今年累计为企业提出法律建议10余条。积极协调解决相关纠纷,对辖区企业劳务纠纷、债务纠纷等案件,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及时解决;对涉及相关部门的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帮助解决。

    建立法官社区工作站。在辖区9个办事处(镇)选取了11个社区为第一批“法官社区工作站”。法官进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宣传法律知识、接受法律咨询、排查及化解矛盾纠纷、上门立案及巡回审判、提出司法建议、处理信访案件等。努力构建立体化纠纷预防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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