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法院:巡回法庭便民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1-09-09 08:39:38


    新安县人民法院针对山区群众告状难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变“坐堂问案”为巡回审判,把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该院打破过去群众必须到法院立案庭立案的模式,采取预约立案、电话立案、上门立案、现场立案等多种立案方式,使群众可以直接在巡回法庭立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针对山区群众的矛盾纠纷多为人身伤害赔偿、借贷纠纷、土地权属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的特点,大多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新安县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采取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采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当即开庭,当即调解,当即执行,实现立案、审理、调解、执行的一站式服务,方便了广大群众,提高了办案效率。

    新安县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到基层群众中去辩法析理、定分止争,方便了群众参与诉讼,把矛盾化解在了基层,既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又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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