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二人生仇恨,二审调解复和好

  发布时间:2011-09-28 11:04:50


    近日,洛阳中院刑一庭顺利调结一起二审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做到案结事了。

    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及张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一审经审理查明,2011年2月19日22时许,被告人张某某在其大哥家,因为其奶奶看病之事,持凳子将其二哥张某左耳打伤。经鉴定,张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审法院判决以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各项经济损失6848.31元。一审宣判后,双方不服,均提出上诉。

    二审期间,承办法官考虑到张某某与张某本系亲兄弟,之间并无太大的矛盾,仅因其奶奶癌症病危有无必要治疗之事,沟通不畅,致使二人反目,认为附带民事部分有调解的基础。经承办法官多次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二兄弟间达成了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并重新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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