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有效遏制规避执行行为,最大限度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把省、市法院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9月29日,嵩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攻坚月”活动动员会,采取多项措施,扎实部署开展“执行攻坚月”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领导组织。为保障该项活动取得成效,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执行局长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组,在执行局综合科设立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督导工作。明确执行重点,责任分包到人,并将执行效果纳入法官绩效考核。
整合执行力量,形成大执行格局。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积极争取最大的支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执行。积极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将执行联动单位从公安、银行、工商、国土、房地产管理等行政单位延伸到村委会和其他事业单位。健全执行联络员网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和协助法院执行,形成多渠道、多层面的执行力量。
创新执行方法,严格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将财产报告制度、财产举报制度、法院依职权调查财产制度和审计调查方法相结合,从不同方面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强化执行效果,通过悬赏执行、媒体公示等方式掌握执行信息,加大执行力度。通过禁止令、民事制裁、刑事制裁等方式对各种规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