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法院领导班子调整后,针对该院存在的干警精神状态不佳、纪律作风松散、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从三个方面入手狠抓队伍建设,目前已取得明显成效,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纪律作风明显转变,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
抓学习。院长赵刚毅在多种场合强调,一个不学习的集体是一个浮躁的集体,一个不学习的个人是一个肤浅的个人。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他十分重视抓学习。要求部门学习要每周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要至少每月组织一次。政治处制定好学习计划,安排好学习内容,并抓好督促检查,保证学习效果。同时利用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会之机,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重要的时事政策等。
抓作风。该院从日常的工作纪律入手,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加强对工作日的监督检查,督查办随时到各办公室进行暗访督查,重点督查是否旷工、脱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办私事等现象,督查一次通报一次,年终根据绩效考核规定算总账;严肃会风会纪,规定中层正职以上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一把手请假,其他干警必须向常务副院长请假。同时,规范庭审纪律,严格按照《庭审行为规范》的要求去做。
抓团队意识。团结才能树形象,才能出战斗力。该院通过开展上级与下级之间、领导与同志之间的“谈心、谈话”活动,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建立相互信任融洽的人际关系;同时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登山活动、拓展训练等,丰富干警的业余生活,提高干警的凝聚力和竞争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