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法院迅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社会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暨“转变作风、提升形象”专题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1-10-18 16:47:02


栾川法院迅速贯彻落实全市法院“社会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暨“转变作风、提升形象”专题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0月17日上午,市中院召开“社会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暨“转变作风、提升形象”专题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后,栾川法院立即组织召开全体干警动员大会,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党组书记、代院长徐朝阳提出了“六个深入”“四个结合”的明确要求。

“六个深入”:深入学习最高院、省市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的重要精神,深入贯彻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的司法理念,深入贯彻“宽严相济”、“调解优先”等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深入贯彻“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要求,深入贯彻“转变作风、提升形象”专题教育活动精神。

“四个结合”:一是要与多项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与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人民法官为人民”、“五除”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对干警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解决全院干警思想认识、思路办法、能力本领、制度机制、工作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二是要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把审判质量和效率作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凸显审判质量和效率指标在审判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大力加强审判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每月对案件、文书进行评查和通报,对一些临界审限的案件进行预警、追踪、督促,杜绝超审限案件出现。加大案件执行力度,深入开展反规避活动,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要与队伍建设相结合。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用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干警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努力转变思想作风和审判作风,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四是要与加强司法政务管理相结合。按照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量化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使法院各项工作在制度的框架下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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