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狡兔三窟”规避执行 穷追不舍查到“老窝”

  发布时间:2011-10-20 08:24:09


    某些被执行人为了规避法院的执行,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近日,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远赴辽宁沈阳,对规避执行整体搬迁的某建筑公司采取非常规执行方法,最终使这起三年多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2007年,洛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为某建筑企业供应200余万元的混凝土,工程完工后,欠款一直未能付清。经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该建筑公司应付货款200余万元。时年12月,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的公司在平顶山,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平顶山执行,该公司的账户上一直没资金。为了规避执行,公司多次变更名称,采取网银操作,账上资金几秒钟内就被转移。经多方努力,共执行135万元。后来,该公司整体搬迁至辽宁沈阳。

    为了尽快执行此案,执行干警前往沈阳,通过对沈阳所在银行的拉网排查,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在沈阳的某银行有1000余万元的信誉保证金,一部分很快就到期。执行干警迅速冻结了账户。被执行人只好乖乖将剩余执行款打入了法院的账户,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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