瀍河区法院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1-10-20 08:33:46


10月8日,瀍河区法院制定出台《关于深层加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法院职能,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具体落实:

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在调解中的作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调解中的功能,使其和法官作用相结合,共同努力使纠纷得到很好地解决,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利用人民陪审员的自身优势,不仅大大提高案件的调解率,更好发挥法院的职能,并且同时还可以向广大老百姓进行法制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

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在执行中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人民陪审员的协助执行机制,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的执行,可以发现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监督执行工作中违法现象,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不仅有效保证司法的公正公平,而且也使法律在广大老百姓心目中树立很好的公信力与威信力。

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在回访中的作用。利用人民陪审员长期扎根基层的便利条件,加大人民陪审员在回访中的作用,利用自身优势现身说法,更易于让人民群众了解法院的工作,增加群众信任度,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

通过强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我院的结案数量和质量得到明显提高。截至9月底,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412起,其中判决案件仅81起,已执行完结案件326起,大大提高了我院的调解率和执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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