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伊川县70多岁的周老汉,在儿子的搀扶下来到嵩县法院,将一面写有“依法办案、和谐社会”的锦旗送给该院行政庭法官手中。
周老汉家住伊川县城关镇周村,因不服县政府为第三人贾某某办理宅基地使用证,自2007年9月,到处奔走,请求解决,2011年初,该案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嵩县法院管辖。嵩县法院经开庭审理,认为被告为第三人颁证的证据不足,遂依法将被告为第三人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撤销,周老汉家长达5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得以解决。案件审结后,嵩县法院行政庭办案法官的和蔼态度、办案公正,深深打动了周老汉,尽管周老汉年逾古稀,便让儿子搀扶着,来到嵩县法院赠送锦旗,以表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