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第一道防线,它对稳定社会基础、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在人民法庭工作生活三年多的洛龙区人民法院年轻法官赖建伟来说,人民法庭就像自己的家,也是他大显身手,展露才华的理想舞台。
舍弃优厚待遇,投身审判事业
2005年,赖建伟从兰州大学法学院毕业,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时年32岁。当年省法院正面向社会招考法院工作人员,在大学已高分通过司法考试的他,怀着试一试的心态报了洛龙区法院,结果他竟考出了洛阳市笔试第一名的成绩,最终顺利通过了招录考试。在即将去洛龙法院上班的时候,母校洛阳师范学院开出了高薪及10万元安家费等优厚条件让他回学院任教。选择待遇较好的大学当教师还是去基层法院当一名法官,他处在了人生十字路口。年少时因不懂法所受的不公正待遇以及对法律深深的挚爱,最终使他不顾妻子及亲友们的反对,毅然放弃大学教师的职位,来到洛龙区法院,做一名维护公平正义的人民法官,投身于法院的审判事业。因各种手续办得慢,工资还没有及时发下来,读研时所欠几万元外债压得赖建伟喘不过气来,他不得不借钱维持自己和孩子简单的生活。到法院后,他被分配到洛龙法院条件最艰苦的白马寺法庭工作。因为妻子远在兰州大学读研,家中父母谢世,孩子没人照看,赖建伟干脆把不足6岁的孩子安排在法庭附近的小学读书。就这样,这位法律硕士从此与人民法庭结下了不解之缘。
潜心学习,虚心请教
调解,作为我国独特的审判方式,不仅能大量化解社会矛盾,而且能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在基层法庭运用这种方式结案,是“司法和谐”最有力的诠释。赖建伟深深地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于是,他暗下决心,要在司法的前沿阵地上灵活运用调解艺术,让“和谐之花”绚丽绽放!刚到法庭时,由于没有审判资格,赖建伟只能干书记员工作。他边学边干,尽管生活比较困难,但为了能做一名出色的人民法官,他还是借钱购买不少法律书籍,充分利用点滴时间,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报刊杂志上刊登的有关调解方面的文章,潜心学习调解方法,积极探索调解艺术,特别留心本庭老法官的调解技巧,虚心向他们学习请教。他还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参与疑难案件合议讨论等机会,学习案件调解和判决技能,撰写大量案件调解笔记,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搞好审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巧借外力,多方协调
针对所办案件大多来源于农村的现实,赖建伟积极与民调委沟通,充分发挥他们熟悉民情的优势,遇到案件时,首先从村委民调组织了解纠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经济、思想状况及纠纷形成原因等。在调解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案件的调解。在一起原告孙某诉被告刘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男女双方积怨很深,男方在发现女方将夫妻共同财产7万余元存折挂失欲提取后,立即申请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强烈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抚养十岁男孩,要求女方支付生活费。案件受理后,赖建伟立即在3个小时内办完了存款所有保全手续,并迅速通知男女双方到庭了解情况、组织庭前调解。待双方当事人到庭后才发现,两人积怨太深,双方相互指责漫骂,已无法调解。赖建伟迅速与村委干部及民调委同志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得知女方是村委计生专干,且在当地小学任代课教师,与男方矛盾已激化长期在学校居住。男方无正式工作,大部分婚后财产(包括价值10万余元的二层楼房)等都是由已退休的父母援助,男方与父母在一起生活。了解基本情况后,赖建伟多次组织庭前调解,双方在孩子抚养问题上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对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赖建伟在查看有关证据并了解到楼房宅基地审批、房子建筑等情况后,结合银行存款7万元,作出了房子折价处理由男方购买女方所分割财产,女方分得银行存款的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一天内办完财产交接手续,案件顺利办结。
对于涉及企业及劳动者纠纷案件,他快速审结,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和解,稳定和谐劳动关系,促使企业正常运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平时还主动与企业联系,对企业领导层及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有效避免和化解纠纷。探索调解艺术,力求案结事了针对辖区的实际,赖建伟认为只有尽可能地采取调解方式结案,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工作中他不断探索调解艺术,总结调解技巧,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一是坚持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在摸清案件情况和纠纷形成原因的基础上搞好庭前调解,力争不开庭调解成功并履行;对矛盾深案情不明的开完庭后及时进行庭审调解,讲明法律、核实相关证据,使当事人对案件结果有一个基本的预期;若调解不成则庭后调解,能调解结案的绝不判决,不放过任何一个调解机会。二是运用不同法律程序进行调解。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如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借贷等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深入当事人家中进行调解,注重与当事人思想沟通;对于案情复杂,矛盾激化案件,组成合议庭分工负责,摸清矛盾症结所在,并采取有针对性的调解方法。在工作中,他总结了多种调解方法,并能灵活运用到审判实践中。如亲情感化法,把诚心、公心、爱心、细心、耐心有机结合的“五心法”;法、理、情相融的三结合法;用典型案例说服法;讲解当事人诉讼利害的利益衡量比较法等等。在他调撤的86起案件中,当即履行的有47起,庭前调解成功的68起,庭后调解成功16起。其余为当事人自行撤诉案件。三是判前释法与判后答疑。对于每起案件,他都在释法调解基础上进行判决,判后还积极解答当事人的疑惑。对于当事人不理解的地方反复解释,真情沟通,努力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对于当事人仍不满意案件结果的,积极引导走法律途径解决,决不激化矛盾。
去年,赖建伟个人审结案件112起,调撤89起,调解率80%。所办案件无一发还,无一超审限,无一涉诉上访。
回首短暂的三年,赖建伟在人民法庭这块阵地上,耐住了寂寞,收获了一方和谐。展望未来,信心百倍,他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不断总结,勇于创新,使“和谐之花”在司法前沿阵地上竞相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