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栾川县学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杨某将一面印有“为群众利益维权、为企业发展助力”的锦旗送到栾川县法院副院长杨保献手中,对法院执行二庭干警为企业执行回6万余元的补偿款表示感谢。
开展“执行攻坚月”活动以来,栾川县法院坚持用好法律规定的查封、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灵活采用悬赏举报、公开曝光等方法,对规避执行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同时,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对执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今后,栾川县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